当前位置: 首页 > 管理制度 > 正文

馆际互借制度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8-05-20 】 点击数:

一、用卡须知

1、互借卡仅限本人使用。

2、持卡人须是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、承德医学院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和承德旅游学院中任一单位的在职职工。

3、持卡人须和所持互借卡应信息一致。

4、持卡人须持本人互借证去其他联盟成员馆先行注册,注册后方可使用,注册时须持有本人有效证件

二、借阅规则

1、期刊阅览室阅览规则

(1)本室内陈列的期刊、报纸,仅供在本室阅览,不予外借,如有需要可在本室进行复印。

(2)阅读时请使用替书板,每人每次只能从架上取阅1种书刊报纸,报纸阅览时请将报夹一同取下,阅毕请将报刊放回原处。

(3)爱护报刊,请不要在报刊上涂写、标记、折页等,严禁撕剪,不要损坏、窃取图书资料和其它物品,如有损坏,照章赔偿。

(4)请勿大声喧哗或接打电话,自觉遵守纪律。

2、图书阅览室阅览规则

(1)读者进入图书馆图书阅览室,请首先领取代书板。原则上每次取用图书不超过两册,以便别人阅览。

(2)本室图书实行开架阅览,读者可自行取阅,图书阅览完毕,请将其放置在中转书车上,由工作人员上架或读者亲自将阅后图书按代书板位置还回。

(3)图书如需复印时,请与图书馆四楼复印处联系,印毕立即归还。

(4)请爱护图书,取书时应轻取轻放,不弄乱架位或损坏图书;取书时须检查刊物有否缺损,如发现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以明其责。

(5)保持室内安静、整洁,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;不要大声喧哗,入室请将手机等发声设备置于静音状态或关闭。

(6)爱护阅览室的各种设施,不准在阅览桌上乱刻、乱画。违者视损坏程度予以赔偿。

(7)请读者自觉维护室内秩序,配合工作人员管理。

3、图书外借规则

1、持卡人可在我馆开架书库内选借各类图书,借阅册数为5册,借阅时间为2个月,不可续借。

2、图书到期必须归还。若图书到期未归还,则需交纳超期图书资料使用费,每册超期图书资料使用费为0.05元/天,超过10天为0.1元/天,如超期图书资料使用费未交清,不能再借图书。

3、读者可在图书借还处借、还图书。

4、个人图书借阅情况,可在大厅查询机和借还处查询。

5、互借卡遗失应及时挂失,以免造成损失。

4、违规处理办法

1、使用他人卡借阅图书者,停止借阅30天。

2、损坏图书、报刊资料,包括圈点、勾画、批注、污损、浸湿、撕页等,视情节轻重,处以原书刊定价的30%~300%罚款。

3、图书丢失以赔原书为原则,并收取2元加工费;如确有困难,按书价3-5倍赔偿。

4、丢失图书条码,收取材料加工费2元。

5、偷窃图书、报刊资料,处以原书刊定价的5~10倍罚款,并报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。调换书刊、以次充好、撕刊等,按偷书处理。

6、禁止穿拖鞋进入阅览室,禁止在阅览室喧哗、打闹、吃零食、随地吐痰。

7、图书馆大楼内禁止吸烟。

8、损坏图书馆物品照价赔偿,并处一定罚金。

9、所有赔、罚款由图书馆代收,并通过学校一卡通系统上交学校财务。

5、本制度由2014年7月1日起执行。

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

信息中心

2014年6月30日